1. 范围
1.1 如这些条款未在双方接受的书面协议中明示放弃或修改,则其适用于由Kvadrat A/S(丹麦公司注册号45998517)及附件1所列其关联公司(以下统称为“Kvadrat”,而负责根据相关合同(定义见下文)向特定客户销售的各Kvadrat实体,以下简称“卖方”)向其商业客户(以下简称“客户”)进行的有关软装面料与窗帘面料、地毯、卷帘、Really、Ready-Made-Curtains、Clouds、配饰以及其他纺织品(不包括吸音板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所有销售和交货,无论客户是通过书面确认、暗示还是接受条款项下产品的方式对这些条款予以接受。
1.2 这些条款中提及“Kvadrat”时,始终有以下两种情况:或兼指Kvadrat A/S和卖方,或仅指Kvadrat A/S和卖方其中之一,视提及时的上下文和具体情况而定。
1.3 Kvadrat提供的所有报价均基于这些条款。这些条款构成客户向Kvadrat订购产品的任何订单(以下简称“订单”)的一部分。 客户向Kvadrat提交的任何订单或其他文件的条款和条件均无效力,除非Kvadrat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特别是,Kvadrat接受客户所发订单并非视同接受任何冲突的或附加的条款和条件。
1.4 如果任何产品除这些条款外还适用特殊条款和条件,将另行书面通知客户。
2. 合同依据
2.1 订单须经Kvadrat书面。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卖方报价有效期为30天,并且在Kvadrat收到客户接受报价以及Kvadrat发出订单确认书或任何其他书面接受文书(例如发票)(以下简称“确认书”)之前不具有约束力。 确认书和这些条款共同构成客户和卖方之间有关产品销售特定交易的销售协议(以下简称“合同”)。 如有出入,以确认书为准。 如果向客户销售产品所涉及的Kvadrat实体超过一家,则开具发票的Kvadrat实体为该合同项下客户的缔约方(卖方)。
3. 交货与风险转移
3.1 Kvadrat的交货条款包括:
(i) 交货至欧盟国家: 产品按CPT(Incoterms 2020,不含保险)交货至约定目的地。 在相关Kvadrat仓库位置交货给第一指定承运人(由Kvadrat选定)时,风险即转移给客户。
(ii) 交货至欧盟以外的国家/地区,如卖方在该国家/地区创立了法律实体: DDP(Incoterms 2020)至约定目的地。 风险在约定目的地交货时转移。
(iii) 交货至欧盟以外的国家/地区,如卖方未在该国家/地区创立法律实体: DAP(Incoterms 2020)至约定目的地。 至加拿大的交货条款另行通知。 风险在约定目的地交货时转移。
3.2 Really送货不提供上楼服务。
3.3 产品按照Kvadrat的标准交货时间交货。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交货时间仅供参考。 Kvadrat对因延迟交货造成的任何损害、损失、成本或罚款概不负责,除非Kvadrat故意为之或存在重大疏忽。 如遇交货延迟,卖方将尽快通知客户并预估新的交货时间。
3.4 Kvadrat有权将客户订单分批交货,并分别开具此类交货的发票。
3.5 如果客户希望推迟产品交货,需经Kvadrat书面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Kvadrat有权开具相关发票并据此要求付款(视同已在原约定交货日期交货)。 产品风险在原约定交货日期转移给客户。
4. 价格与付款
4.1 所有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和其他间接税。 客户就确认书中所列内容提出任何不同要求将导致合同价格变更。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由于原材料价格、供应商价格、汇率、运输成本、劳动力成本、关税、税费、公共费用、关税率、增值税或类似方面费用的意外上涨,造成总体成本增加10%或更多,则卖方可以进一步调整价格。
4.2 付款期限为自发票开立之日起30天。 根据Kvadrat的要求,客户有义务提供银行保函、信用证或类似金融担保工具(由Kvadrat决定)。 卖方还有权要求客户提前支付所有合同款项或要求货到付款。 如果需要预付款,则仅当收到预付款后生产才会开始。 如果发生延迟付款,则Kvadrat可以收取每年5%的违约利息。
4.3 欧盟境内客户必须根据Kvadrat的要求通过SEPA直接借记 (SEPA Direct Debit) 付款。 这同样适用于其他可用SEPA付款的国家/地区客户的付款。
4.4 未经Kvadrat事先书面同意,客户无权以其应向Kvadrat支付的任何款项抵消其可能向Kvadrat提出的任何索赔。
5. 所有权保留
5.1 在卖方收到产品的全部销售款(包括安装成本、利息以及卖方代表客户支付的任何有关交货的款项、保险等)之前,产品的所有权仍由卖方保留且不会转移给客户。 所有权保留不影响风险的转移,参阅第3.1条。
5.2 客户必须将产品与客户库存的任何其他类似产品分开存放,并确保Kvadrat始终可以识别这些产品,直至产品款项全额支付。
6. 检查义务与缺陷通知
6.1 客户必须在收到产品后立即检查。 如果交货的产品因运输造成损失或出现明显损坏,则客户必须坚持在承运人的送货单上注明缺陷并拍下货损照片。 如果客户未能立即通知相关承运人和卖方,客户将失去就此提出索赔的权利。
6.2 在开始任何使用(切割、安装等)前且不迟于收货后21天,客户必须彻底检查产品并向卖方报告客户确定的产品中的任何可见缺陷。 此后,客户即无法就通过此类检查可能或应该发现的缺陷提出索赔。 对于卷帘和地毯,时限为8天。
6.3 对于在第6.1–6.2条规定的时间段内无法确定的产品缺陷,当客户注意到或应该注意到时必须立即向卖方报告。
6.4 缺陷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包含发票副本和缺陷照片。
6.5 客户必须根据Kvadrat的要求并按照Kvadrat的指示,用适当的包装将缺陷产品退回Kvadrat,费用由Kvadrat承担。
6.6 由于产品的性质和不同的生产工艺,产品可能具有技术上不可避免的特性。 有关此类特性的可接受容差可至www.kvadrat.dk查阅,或在www.kvadrat.dk 上的“Quality Procedures and Tolerances”中查阅,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这些条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此类容差范围内的特性并非缺陷,并且客户无权据此向Kvadrat索偿或索赔。
6.7 卖方的产品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交货之日起算。 对于卷帘中的电池,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7. 针对缺陷的补救措施
7.1 卖方可自行决定通过修理、部分或全部换货或按比例减少/退还客户的发票销售价格来对由卖方承担责任的缺陷进行补救。 与更换缺陷产品相关的运费由卖方支付。
7.2 对因客户误用、疏忽或不当处理、使用(例如在新铺的木地板上使用)、存储和/或安装产品、缺乏维护和保养、对产品进行改动或修理、磨损或类似情况造成的缺陷和损坏,Kvadrat概不负责。 有关产品存储、处理、维护、安装等要求的信息, 可至www.kvadrat.dk查阅。
7.3 对于经营损失、时间损失、使用损失、利润损失,或任何间接的或后果性的损害、损失、成本或罚款(包括但不限于拆卸、重新安装、缝纫和重新布置的成本和接入设备(例如脚手架、施工升降台、剪式升降机等)或维修/更换所需的电气工程的成本),Kvadrat概不负责,除非Kvadrat故意为之或存在重大疏忽。
8. 产品质保
8.1 产品设计用于商业和住宅内饰。 除非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Kvadrat不保证产品适于特定用途、与其他材料(特定泡沫材料、粘合剂等)结合使用、适合安装于特定表面、符合国家标准和/或技术要求。
8.2 Kvadrat提供的产品质保,包括条款和条件以及质保期,可至www.kvadrat.dk查阅。 此类条款和条件优先于本文这些条款。
8.3 除根据第8.2条提供的有限明示保证外,KVADRAT对于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任何产品不作任何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明示或暗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质量、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性能或未侵权的任何暗示保证。 所有此类其他保证一律不予承认。
9. 取消和退回
9.1 取消订单和退回产品需事先经卖方书面同意。 此外,还要求产品仍然是标准产品系列的一部分,并要求在收货后3个月内以原始包装退回产品且产品状态与交货时相同。 根据客户的特定要求(特殊颜色、材料、织法、涂层/处理等)制造的产品(以下简称“定制产品”),以及基于客户自身投入的材料(颜色、质量等)生产的卷帘、地毯和Really始终不可退货,并且在生产过程开始后,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
9.2 取消和退回产品需支付相问题订单项下发票价格30%的费用(运费、安装费、通行费、关税、增值税和任何其他适用税费除外),但最低限额为50欧元或任何等值当地货币。 退货的成本、风险和责任由客户承担。
10. 存储
10.1 如果Kvadrat同意代表客户安排产品存储,则客户同意支付所有存储成本、额外的处理与运输的成本以及任何其他相关成本。 此类存储对产品造成损坏的风险由客户承担。 如果适用任何附加条款,将另行通知客户。
11. 特价产品
11.1 特价产品按“原样”出售,买方无权就任何缺陷和质保提出索赔,且产品基于最终、不可取消和不可退货的方式出售。